经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严格审核并推荐,2011年12月30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发文并授予深圳市仙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中国彩宝第一家”荣誉称号,这是对仙路珠宝公司多年来为推动中国彩宝市场、促进中国彩宝事业发展所作努力的充分肯定。 针对近期发现行业内个别公司盗用“中国彩宝第一家”荣誉称号从事商业活动的现象,本律师严正声明:此荣誉仅授予深圳市仙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一家,其他任何公司机构或个人未经深圳市仙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授权而使用此项荣誉的,均属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擅自使用“中国彩宝第一家”荣誉的生产者和销售商,自本申明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律师将依公司授权,依法对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755-25600639
特此声明!
声明人:深圳市仙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律师 彭建华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