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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出台
 
珠宝资讯  加入时间:2013-4-1 11:45:19  宝玉石周刊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新的《宁波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今后,宁波市民因黄金、珠宝、玉石质量问题发生消费纠纷,将有更有力的维权依据。
      新《办法》规定,外观有明显砂眼、暗缝或断裂,表面有漏镀、挂渍,锉刮痕、锤痕影响外观的;镶嵌类首饰的镶嵌齿爪毛糙,或有翘头现象,易被钩拉致使所镶钻石或宝石松动,镶嵌齿距不均匀,钻石、宝石在齿口内有歪斜的;因结构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或致使宝石脱落的;手镯、 链类配件结构不牢固,影响使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印记、发票与所销售饰品不符的,经营者均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义务。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对于饰品类消费争议中经常出现的成色不足、重量不足等问题,新《办法》规定,经法定检测部门检验,饰品成色不足、重量不足、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消费者可获双倍赔偿。新《办法》还针对日常消费中常出现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更换办法作了详细解释。(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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