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太原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黄金珠宝首饰类商品要做到“五留心”。 目前,金银珠宝领域存在一些消费陷阱,主要是一些经销商未获得品牌经销授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低档珠宝玉石冒充高档珠宝玉石;虚假宣传商品产地,如翡翠产地笼统标注“缅甸”等;标识不规范,通过一些虚假的名称误导消费者;贵金属产品的纯度和计量不足;售后服务无文字承诺,出现问题时无法兑现。 为此,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太原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黄金珠宝玉石饰品时一定 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留心选择商家购买珠宝首饰时,消费者最好选择有持久信誉和质量保证的大型综合性商场和品牌专卖店,这些企业通常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尽量不要在境内、外的旅游景点及旅游商店购买珠宝首饰。 结账时要留心索要票据,消费者一定要向经销商索要正规发票或者销售小票,票据所开具的内容应与珠宝首饰的标签标注的名称、重量、价格等重要项目一致。 要留心鉴定证书,在购买钻石、翡翠等珠宝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索取具有合法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并且要看清证书上是否有CMA标志,这是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检验机构。 要留心复称消费者购买黄金等贵金属商品,一定要在合法的计量仪器上复称。 要留心文字承诺消费者,要向商家索要售后服务的文字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