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几十位玉石界人士和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地矿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近日联合对和田玉地方标准进行了详细审查和讨论。此前起草的“和田玉地方标准送审稿”是此次摆在各位专家面前等待“雕琢”的“原料”,其中包括和田玉的鉴定方法、标签、标识等内容。 负责玉石开采的地矿专家、负责加工的玉雕大师以及玉石界收藏家畅所欲言,通过热烈讨论对和田玉的定义、产地环境和产状达成了新的共识,使和田玉地方标准更加完善和科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买买提·吐尔迪说,和田玉标准的最终审定,将推动和田玉在开采、加工、销售、检测、科研、教学、评估等环节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从而提升和田玉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和田行署常务副专员张金标说,和田玉是新疆乃至中国的一张“名片”,其地方标准的审定将促进和田玉市场规范发展,同时对维护消费者利益、合理利用玉石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买买提·吐尔迪表示,下一步新疆各部门将群策群力,继续发挥好各科研单位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对标准送审稿进行认真审核,使其更加趋于规范和科学,力争让和田玉地方标准尽快颁布实行。(欣华)
链接 2008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和田玉》、《和田玉实物标准》完成,为不同种类的“和田玉”制定了 “及格标准”。 在完成的《和田玉》标准中首次将“和田玉”分为八大类:羊脂白玉、白玉、青白玉、青玉、黄玉、墨玉、糖玉、碧玉。标准中规定了和田玉的术语、描述方法、定义、命名规则、分类、鉴定、实物标准样品、鉴定证书和标识。标准中规定不允许单独使用玉或玉石代替 “和田玉”或“和田玉”分类名称,不能以产地修饰“和田玉”基本名称或“和田玉”分类名称。 该标准中不再涉及“籽料”、“山流水料”、“山料”等传统分类。 此外,制订的《和田玉实物标准》中,根据“和田玉”八个分类采集了最低标准样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