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基调整难题 “消费税在调整收入分配,调节消费导向方面是正确的。但消费税所涉及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并且怎么来定义奢侈品,如何对真正奢侈品征收到消费税,都需要进一步研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汤贡亮教授向本报记者表示。 汤贡亮举例说,比如在上次调整中高尔夫球具成为新增征收消费税项目。目前高尔夫球正在逐步走向平民化,有些地方已经实现了两三百元就可以打一场高尔夫球。 “如果大多数工薪阶层都能消费了的时候,征收消费税是否合理呢?”汤贡亮反问道。 汤贡亮认为,奢侈品在不同时段有着不同概念。如以前对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但到了化妆品基本普及,就取消了这个项目。而目前一些高档奢侈品如顶级的音响和电子设备等,却没有被列入征收范围。由于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较快,过几年可能又成为了普通消费品,这也成了消费税调整的一个难题。 “这就要求征收消费税的项目要随时跟得上‘潮流’。”汤贡亮说。
一位地方税务局人士则表示,一些市场上少见的高档奢侈品,由于其数量少,缺少共性,价值不好衡量,也就无法征收消费税,但在其流通渠道中会缴纳营业税等其他税种。
汤贡亮还表示,从过去消费税调整的方向来看,有的具有增加财政收入的意义,有的是发挥调节分配的意义,有的是倡导环保的“绿色”意义。“拥有游艇的人毕竟很少,所缴纳的消费税也有限,更多时候是为了宣传税收的调节意义。”汤贡亮说。
来自国税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全国消费税累计收入1634.3亿元。截至今年第三季度,今年全国消费税累计收入1428.5亿元,这一数字仅占到截至第三季度全国总税收的5%,和截至第三季度累计征收的9619.7亿元的国内增值税相比,仍然是个很小的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