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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超量贵重首饰出入境属违法
 
饰品资讯  加入时间:2008-4-14 9:54:11  宝玉石周刊
  本报讯  出入境时,身上所携的贵重首饰品未办理任何海关验放手续最终被查获。日前,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查获两起违法携带贵重首饰品出入境的案件,并移送广州海关顺德缉私分局处理。犯案两人非法所携贵重首饰品均超过200克。海关缉私部门提醒出入境旅客,携贵重首饰品出入境须按有关规定向海关部门办理相关验放手续方可通行。
  3月25日下午,内地居民刘某和香港居民吴某乘坐同一班船从顺德港入境,过关时均走申报通道,经过海关的金属探测门时,报警器发出明显的响声,两人随即从衣服的口袋中拿出其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大量首饰。经清点,刘某口袋中携带金镶钻石首饰271.18克,据其称价值约为2680美元。而吴某口袋中携带的金镶钻石、金镶宝石首饰、半成品金首饰、钻石和加工用焊线等首饰共205.7628克,据其称价值约为人民币39000元。两人所携首饰的价值正在核实当中。
  经初步了解,刘某和吴某分别自称是佛山市顺德区某首饰加工厂的车间员工和香港某珠宝金行有限公司的员工,两人均专门从事运送首饰出入境的工作。
  海关缉私部门提醒出入境旅客:按有关规定,旅客出入境携带金银及其饰品50克以上的,经营加工首饰企业带货人或参加展览会的其他企业的带货人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货物、样品(数量无论多少),均需向海关申报和办理相关验放手续。未经海关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携带贵重饰品出入境的,均属违法行为。一旦被定为走私行为。(王艳美  詹木林  陈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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